2024年新疆专升本考试政策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三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统一考试在四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科目为两门公共基础课政治和语文。
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 简称“专升本”)规范管理,搭建专本衔接贯通的人才成长“立 交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 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 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4年专升本招生学校和招生人数,待教育部下达招生计 划后公布,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二、招生对象
(一)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4年普通高 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二)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含应届毕 业生),在新疆(含兵团)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髙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弊行为,报考前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记录;
(三)修完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四)2024年8月底前可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四、免试入学和加分录取政策 (一)免试入学政策
1.报考前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级(高职组)比赛 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比赛一等奖的;
2.报考前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 及以上奖项的,或获得新疆赛区选拔赛金奖(兵团赛区选拔赛一 等奖)的;
3.报考前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或全国大学生数学 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
4.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
5.在新疆(含兵团)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加分录取政策
1.报考前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比赛二等 奖的,加10分;获得三等奖的,加5分;
2.报考前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新疆 赛区选拔赛银奖(兵团赛区选拔赛二等奖)的,加10分;获得新疆赛区选拔赛铜奖(兵团赛区选拔赛三等奖)的,加5分。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进行报名,按要求填报上传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三月初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严格按照《2024年普通 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本、专科专业对应目录》(见附件)和 招生计划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志愿。
(二)生源学校对2024年应届毕业考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须在学校网站公示5 个工作日。生源高校要加强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提升学生综合 素质,参考毕业生结业成绩,突出职业技能评价,择优推荐。
(三)招生学校负责审核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是否符合 《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本、专科专业对应目录》 要求,对符合要求的考生予以确认。
(四)符合享受免试入学、加分录取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 请,自治区教育厅联合有关单位复核。复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 自治区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加分政策 仅可享受一次,所加分值不重复累加,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录取 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士兵,取消专升本考试报考 资格。
六、统一考试
2024年专升本统一考试在四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科目为2门公共基础课,包括《政治》、《语文》, 每门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总分满分300分。
七、继续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
安排适量专升本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新疆(含兵团)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
八、投档录取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划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成绩优 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九、入学政策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高职(专 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招生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 时不能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 学资格。招生学校应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 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 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 标准相同。
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学生 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 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XX 专业本科学习”。学生达到招生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由招 生学校授予相应学位。
十、组织实施
(一)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政策,监督和指导 专升本组织实施工作,下达专升本招生计划和本专科专业对应关 系目录,审核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公 布享受免试入学和加分录取政策的学生名单。
(二)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专家命制试题。
(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制定专升本报名、考试、评卷 及录取等环节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校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招生录取工作,对违纪作弊考生依法依规作出处 理。
(四)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 拉运、交接、保管、回卷等环节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试(答)卷 安全。协调公安、网信等联席单位成员,努力营造公平和谐的考 试环境。下派联络员,指导本地考点考务实施情况,加强考风考 纪管理。
(五)生源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考生报名、报考资格审核、设 置考点、考试实施等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实施考试,明 确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强涉考人员培训、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考 风考纪教育,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 公平、公正及考务工作平稳顺利。
(六)招生学校负责制订专升本招生章程,经自治区教育厅 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审核考生报考专业是否符合本、专科专业对应目录要求,并依据录取规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专升本考试招生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生源学校和招 生学校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严禁对在校高职(专科)学生开展专升本应试教育,严禁以不经 选拔直接升本等名义招收高职(专科)新生,对利用不正当手段 为不具备考试资格考生获取考试资格,或有其他徇私舞弊、违规 操作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 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对考生作 弊者,一经发现,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 籍,已毕业的注销毕业证书,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本、专科专业对应目录
想了解更多关于统招专升本的信息,如招生政策、考试大纲、招生院校、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考流程、跨考等问题,可以咨询新东方专升本网站在线老师。小编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