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院校公示更新!2026年重庆文理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已出。学校严格依照市教委官方招生文件规定,稳步推进招生工作,进一步拓宽专科生的升学路径。章程详细说明报考条件、录取原则、收费规范等核心内容,可前往其官网查看。建议2026级升本考生仔细阅读全文,结合自身分数与专业规划合理择校填报,高效做好升学备考与志愿准备,预祝考生顺利上岸理想本科!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26〕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
(一)普通毕业年级考生
具有重庆市普通高职专科学籍且2026年9月1日前能够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高职扩招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高职阶段毕业学生)。
(二)基层就业毕业生
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规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重庆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至专升本报名时),可按2026届应届毕业生待遇报考一次。
二、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的学生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2.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专升本考试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自愿申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学生(含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此外,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专科院校贯通分段培养智能产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专本贯通培养项目)中,转段考核合格的高职阶段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纳入专升本考试招生选拔范围。如学生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须放弃专本贯通培养项目转段资格并报所在高职专科院校和相关普通本科高校备案,不再享有专本贯通培养项目升本待遇,造成遗留问题,由学生自行负责。
三、招生计划
经市教委核定批准,学校2026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类别等详见《重庆文理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分专业选拔计划表》(附件)。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说明
考生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成绩公布后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须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的时间和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二)报考评估提醒
“专升本”教育是在专科阶段学习基础上开展的本科阶段教育,学生须具备与拟报考本科专业相衔接的前置专业基础。自2026年起,本科专业与专科专业的对应关系有所扩充,部分符合报考条件的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距。考生在报考前,须了解拟报考本科专业的相关情况,充分评估自身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基础,避免出现因专业衔接度不足可能引发的学习困难等情况,理性填报志愿。
五、录取及公示
(一)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的录取规则,按照公布的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分专项计划进行录取。
(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面向全市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相关要求届时公布。
(三)免试生专项计划未完成时,用于录取毕业年级普通考生。
(四)录取结束后,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并加盖公章备案存档。学校领取备案的录取名册后,据此填发录取通知书,统一交送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送达学生本人。
六、学籍管理
(一)2026年9月,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完成“专升本”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
(二)经市教委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升入2024级本科专业学习,执行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三)“专升本”学生不得转专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在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管理
(一)“专升本”招生工作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展开,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并对本招生章程中全部内容负责解释,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二)学校对“专升本”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专升本”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八、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重庆文理学院教务处(邮编:402160)
教务处电话:023-49891930
纪检监察室电话:023-49891717
附件:重庆文理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分专业选拔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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