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今日公布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新生办法,明确规定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对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向高校投档,高校审阅后,是否录取由高校自行确定。重大赛事获高级别奖项的考生例如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中国 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奖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符合普通高校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 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向招生院校提出免试申请,相关高校进行资格审核
免试及加分政策:
1.免试
(1)重大赛事获高级别奖项的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中国 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奖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符合普通高校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 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向招生院校提出免试申请,相关高校进行资格审核。
(2)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专升本免试:全日制普通高职(专 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毕业当年报考专升本的;全日制普通 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考生免于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 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3)获政府表彰奖励的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行文表彰奖励的,符 合普通高校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向招生院校提出免试申 请,相关高校进行资格审核。
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政策。
2.加分
(1)在中国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 金奖的项目成员,加5分;获得银奖、铜奖或四川省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四川省国际“互 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加3分。
(2)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三等奖或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 奖的,加3分。
(3)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的,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加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政策。
免试及加分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相关高校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 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免试及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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