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信息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公布!共计17个专业招生,本文主要介绍2025年湖南信息学院专升本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录取规则等,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至3月9日,考试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报名、志愿填报等工作,详细细则参见下文: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七条招生专业
第八条 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普通计划。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其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 脱贫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招收脱贫家庭毕业生(简称脱贫 计划)。
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免试计划(简称退役免试计划) 和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简称竞赛免试计划)。
1.退役免试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可报考:①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②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 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 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的学历除外);③具有 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 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 大学生。
2.竞赛免试计划。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截止到2025年3月底)获得下列竞赛奖项之一的可报考: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 决赛争夺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全省职业院校 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② 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 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所有团队成员、铜奖排名前 三的团队成员。
第四章 报 名
第九条 报名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专升本 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各专业相关要求。
(二)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 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高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符合免试报考资格的考生选择 一类免试计划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 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 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 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第十条 报名及填报志愿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所有考生于2月20日8时至3月 9 日17时,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 (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提供的“潇湘专升本”APP进行报名(从 https://zsb.hneao.cn/ks 页面扫描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和确认个人信息。其中退役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按有关 要求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及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2025年 上半年退役的须提交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 及以上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二)志愿填报。专升本志愿分为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
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23日8时至25日17时,考生根 据相关资格审核情况,在退役免试计划、竞赛获奖免试计划、 普通计划(含脱贫计划)中选择一类报考,并按照《湖南省普 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简称《对应目录》) 公布的专业类对应关系和我校招生专业,自主选择填报我校 的1个相同或相近专业。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脱贫家庭 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首次志愿填报 期间考生可查看各招生高校志愿填报情况,并对志愿进行修改。
征集志愿在首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考生按照首次志愿的填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其中: 免试计划考生在4月2日 8:00—17:00; 普通计划考生在5月28日8:00—17:00)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征集志愿。
免试计划的征集志愿采取顺序志愿方式,考生可选择2所本科高校各1个对应专业。
普通计划的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同时选择5所本科学校各1个对应专业,但必须选择统考科目与本人的考试科目相致的专业。征集志愿不设脱贫计划。
考生填报专业不符合《对应目录》要求的为无效志愿。其中,对于竞赛免试生,如获奖赛项能对应本科专业,须填报赛项所对应的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获奖赛项不能对应本科专 业的,选择考生专科专业所对应的本科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 竞赛免试生如选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专业,只能参加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
(三)缴纳考试费。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 标准130元/生。其中: 报考普通计划(含脱贫计划)的考生直接在专升本报名平 台中缴费,缴费时间与志愿填报时间同步(3月23日8时至25 日17时);
报考退役免试计划和竞赛获奖免试计划的考生,考试费由我校收取,缴费时间为:首次志愿在3月26日9:00—16:00, 征集志愿在4月3日9:00—16:00内完成缴费,未缴费者视为 放弃测试资格。具体操作指南如下:
①微信搜索并关注“湖南信息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②点击“自助缴费”进入登录页面,输入姓名、学号(外校学 生输入身份证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身份认证” 界面;③核对缴费人的相关个人信息无误后点“考试费”,出 现应缴“专升本考试费”;④点击“提交订单”,形成缴费订 单;⑤注意核对收款单位必须为“湖南信息学院”,无误后点 击“确认支付”;⑥输入密码支付成功;⑦点击“完成”,再 点击“查看缴费记录”可以看到自己的历次微信、支付宝缴费记录。
第五章 资格审核
第十一条 由省教育厅相关部门、省就业指导中心及学校 等单位对报考考生特别是享受优惠政策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专升本考试录取全过程。考生故意上传虚假信息 骗取优惠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专升本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给予弄虚作假考生及相关违纪违规人员相应处理。
(一)普通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报名期间,学校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对本校考生的报考资格及其填报的信息、照片 等进行审核,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确认。
(二)免试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报名期间,学校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对免试生信息进行核验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确认。
第六章 考试组织
第十二条 免试生测试。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免试 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学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 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测试工作在4月中旬完成,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三条 普通生(含脱贫家庭毕业生)实行笔试或笔试+ 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考试科目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组 成。公共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选择大学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2门科目;专业综合科目 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安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在4月16日—19日期间登录“专 升本信息平台”,下载并自行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二)考试时间:4月1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湖南信息学院(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综合科目考试大纲详见学校招生网发布的《湖南信息学院2025年专升本各专业综合科目考试大纲》。
(五)违规处理: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考生违纪舞弊者取消录取资格;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学校及时组织各专业 教师对专业综合科目及加试科目进行统一集中流水阅卷和登分, 并即时将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成绩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省 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12日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5月13日—15日向我校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成绩统分、登记是否有误,不得重新评阅答卷;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具体复核安排将在学校专升本招生官网上 公布。考生可在复核申请截止一周后,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 查看成绩核查结果。
第七章 录 取
第十六条 最低控制线。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 人才培养要求、生源质量、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等情况, 划定录取控制线或录取要求,具体分数线应按照事先公布的原则在考试结束后划定并公布。未达到控制线或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免试计划录取。依据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 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考查结果,结合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 情况,综合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综合评 价得分实行差额录取,该项工作在4月上旬完成。荣立三等功 及以上荣誉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计划录取。原则上5月底前完成。省教育考试院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招生高校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1:1的比例, 依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其中,首次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2门统考公共科目、1 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两门统考公共科目成绩(不 含专业综合科目成绩)。首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面向未录取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进行投档录取。
对于末位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 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第十九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首次志愿录取时继续实 施脱贫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 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 达到比例(在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 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 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第二十条 拟录取名单审核。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学校完成拟录取并将拟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
第二十一条 专科学历审核。省教育厅学生处组织对拟录 取名单进行学历比对核查,原则上6月底前完成。不符合毕业 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 知书。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 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各专业2023级学生收费标准 收费,具体如下:
第二十三条 资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勤、补、 免等多元的资助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 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完成学业,对于优秀的学生,学校给予全额奖学金。
第九章 学籍学历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专科阶段毕业。严格按有关规定给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及时在学信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同时,及时整理好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本科高校。
第二十五条 本科学籍学历管理。专升本录取新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未经批准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按有关规定在9月底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将加强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 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对复查(复检、复试) 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 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 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在校学习及毕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 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 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 划管理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落实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严防试卷失泄密的发生、坚决杜绝涉考人员与社会机构勾结泄 露考试试题,不组织或参与任何培训机构的教学、辅导等活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 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八条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4098167(教务处)、84098666(招生办)
监督电话:0731-84098145
学校网址:http://www.hnuit.edu.cn
招生网址:http://jwc.hnuit.edu.cn/p97/zs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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