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轻化工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已发布,内容包括学校概况、组织机构及职责、招生计划、录取、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等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本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法X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 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52号)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为四川轻化工大学, 英文译名为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Engineering, 国标代码为10622。
第四条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一所集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 艺术学、法学、经济学、农学、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全日制高等本科学校。 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学校将向经毕业审查符合毕业条件的专升本学生发放具印四川轻化工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证书按照统一要求标注“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否则发给本科结业证书或肆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 学位。
第五条学校在自贡市、宜宾市两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办学,有三个教学校区(李白河校区、汇东校区、宜宾校区)。李白河校区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永田路100号;汇东校区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宜宾校区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白塔路1号。
第六条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 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学校党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 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委办公 室投诉电话:0813-5505625。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的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考生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退役大学生士兵批、获奖免试 生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委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执行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实行“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办法。
第六章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学生按进入班级同班学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五条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 助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各种帮助等。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 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 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学校不接受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转专业或转学申请。
第十八条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标准学制两年,按相应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读。
第十九条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 邮政编码:643000 招生咨询电话:0813-5505999 学校网址:https://www.suse.edu.cn 招生网址:https://zjc.suse.edu.cn 第二十条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