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夷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已公布,招生简章包括了招生专业及计划、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奖、贷、助学金制度等重要内容,报考2024年武夷学院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需要关注。
武夷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武夷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 生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夷学院(国标代码:10397), 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 本科。办学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号。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要求
第三条 学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 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为准。
第四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六条 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委 员会,统一领导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 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 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的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 分的录取政策。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录取原则 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按照其职业技能综合 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 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遇同分且相同志愿的考生一并 录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 生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并优先录取。在部队服役期 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已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并优先录取。遇相同志愿的考 生一并录取。
第十二条 获奖考生投档排序原则按照获奖层次的高 低,获奖等次相同时,按专升本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以此确定每一个获奖考生在其报考类别群体中的位次,遇同 位次且相同志愿的考生一并录取。
第四章 学籍管理
第十三条 录取的普通考生和原建档立卡考生持招生 院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原件,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四条 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 新生高职(专科)学校毕业资格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 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录取条件、前置学历不符 合规定或审查发现考生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 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专升本录取的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期间 不得转学或转专业。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 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第十六条 根据《武夷学院学生管理实施细则》(2022 年修订)(武院学〔2022〕239号),在学校规定年限内, 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武夷学院毕 业证书,毕业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 证。毕业本科生符合学校学位条例授予规定者,授予武夷学 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参见闽价费〔2014〕183号等相关 文件,普通类本科专业:重点学科专业每学年5200元,医 学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其他一般专业每学年4800元。如 学费标准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按照实际入 住宿舍条件每人800~1400元/学年的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 宿费。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清退根据《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 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勤、减、 缓、补”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内容包括: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各类奖学 金、新生绿色通道、特困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就业 帮扶与服务基层奖励等。另外,学校还设有各类多项社会奖 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和资助。